昌州环评〔2026〕29号
关于玛纳斯县现代良种牛繁育有限公司奶牛场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玛纳斯县现代良种牛繁育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玛纳斯县现代良种牛繁育有限公司奶牛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须落实全过程防控措施,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机械清粪工艺并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在粪污处理区、堆粪场定期喷洒除臭剂,投放锯末、秸秆等物理除臭材料并定期更换,厂界无组织恶臭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治理措施:运营期须优化挤奶厅用水,减少冲洗水量,完善管网收集系统,确保废水通过管网密闭输送至防渗化粪池。化粪池须做全防渗及覆膜处理,采用“覆膜厌氧化粪池”工艺,按三层膜(安全膜+底膜+浮动膜)设计,防渗系数≤1.0×10-10cm/s,废水须按照《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表2厌氧与兼性厌氧消化的卫生要求中要求经过至少30天的厌氧发酵,满足无害化的要求后作为液态有机肥还田利用,还田的液肥执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中表1畜禽粪肥卫生学指标中的液体粪肥要求。同时须配套足够消纳土地,按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对畜禽粪污土地承载能力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消纳配套土地面积进行核算论证,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化粪池、堆粪发酵区、危废暂存间)采用“夯实土层+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防渗结构,渗透系数≤1.0×10-10cm/s,医疗废物暂存间四周设置不低于30cm高HDPE膜裙脚;一般防渗区(圈舍)采用粘土铺底+水泥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生活区、饲草间等)做好基础防渗。场区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采用暗沟布设并硬化,堆粪发酵区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在场地下游布设监测井,按规范建设监测井并建立管理档案,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措施,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选用隔声材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运营期粪便及废垫料采用床(网)下垫料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经堆粪发酵区发酵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堆粪发酵区按规范设计,采用混凝土地坪防渗、修建2m高挡水墙、导流沟及收集池,设置彩钢顶棚,确保满足冬季贮存及防渗要求;病死牛尸体须严格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及时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废包装材料暂存于饲料库房,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回处置。医疗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转移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单位新增规模未及时办理扩建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分局已出具不予立案审批表。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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