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4】198号 关于赛特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7-31 11:39:07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4〕198号

关于赛特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奇台县赛特动物医院:

你公司报送的《赛特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奇台县团结路与旱码头中街交汇处圣水华庭 S2-2-2 号,中心地理坐标为:E 89°34′38.963″,N 44°0′3.101″。该项目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化验室、手术室、药品器械室、影像室、清洗消毒室、隔离室、住院室、处置室、诊疗室、办公室、培训室等建设内容的基础上,调整现有动物医院房间布局和功能,开展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业务,不涉及死亡宠物的处置。就诊规模:年接待需诊治的宠物1000例(含手术300台)。项目辐射源为一台X光机,(动物用X射线诊断装置,属于医用Ⅲ类射线装置),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单独办理环评。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6%。

根据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奇环审〔2024〕16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2024年第十六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宠物笼舍进行消毒处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医院各房间均安装紫外线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加强管理工作,对宠物的粪便和尿液及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用高压灭菌锅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器皿、手术器械进行灭菌。周界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诊疗废水单独收集,采用滤筛+氯片消毒工艺,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立方米/天)消毒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相关标准限值后与其他废水汇集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奇台县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奇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为宠物就诊及住院观察期间叫声以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药品、用品外包装产生的废包材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回收综合利用;动物毛发、粪污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渣经消毒后贮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回收处置;废紫外线灯管集中贮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三、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奇台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