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昌吉州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关于调整昌吉州2024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要求,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以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基础,对照正面清单纳入条件,对2024年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经核查,对4家不符合纳入正面清单条件的企业移除。
调整后,2024年昌吉州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计43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正式变更发布。
附件: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版).xls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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