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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3.6-3.9)关于哨东101井勘探钻探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3-06 19:41:52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63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3月9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哨东101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南距呼图壁县县城直线距离123公里。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新钻1口勘探井,进尺4748m,工艺:钻前作业、设备进场,钻井施工(项目一开、二开、三开均采用水基钻井液)、试油作业、地貌恢复。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钻井期45天,试油期90天。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进行苫盖,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伴生气经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试油期洗井废水入罐,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推荐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中Ⅲ级(三级)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生活营地防渗污水池,由第三方拉运单位拉运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具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综合利用;废弃防渗膜、机械设备废油、废油桶分区暂存在井场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转运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