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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公示(2026.3.5-3.11)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3-05 16:28:30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预留空地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