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受理公示(2026.3.5-3.11)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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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 昌吉市头屯河净水厂预留空地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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