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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12.25-12.29)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新建三工管护所项目、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产6000吨地膜项目、新疆灵通昊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吉木萨120万吨/年煤炭洗选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2-25 18:56:43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12月25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9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新建三工管护所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S111线滑雪场路口段区域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240m2管护站站房及辅助配套设施等,新建各类圈舍和网笼,拟购置1套野生动物救护设备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占地类型为乔木林地,开工建设前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工期,作业区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要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堆采取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原地貌采用自然恢复措施,防治土地沙化。施工结束后对各施工迹地实施植被修复措施。项目运营期定期对管护所管辖范围内植被进行巡查,合理安排管护所内设施运行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和觅食活动的干扰;合理处理处置固废,严禁随意倾倒、填埋垃圾;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同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围挡、篷布遮盖料场和运输车辆、及时喷洒和清扫道路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确保尾气达标排放;管护所房屋装修采用环保型材料,同时加强空气流通,有效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小型标准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拉统一清运至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拉统一清运至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作中产生噪声通过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弃土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地基夯实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隔油池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统一部门处理;野生动物粪便日产日清,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至医废暂存间(5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2

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产6000吨地膜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昌吉市六工镇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建生产车间1间,车间内布设地膜生产线20条,配套20个密闭吹塑机采用电加热,存储库房、办公生活用房等依托现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热熔融(电加热)工序产生废气,在各生产线挤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集中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冲洗废水排入原有沉淀池(200m3)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本项目对原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改造,在废矿物油贮存区新建导流沟及收集池(0.05m3),防止突发泄漏事故。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3

新疆灵通昊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吉木萨120万吨/年煤炭洗选项目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新疆灵通昊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绿润科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破碎干选洗煤车间1座,布设原煤破碎、“干选+湿法跳汰洗选”生产线1条;原煤仓1座,精煤车间1座,煤泥碎石车间1座,配套820m2办公楼及电力、给排水、电采暖等公用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原煤存储于密闭原煤仓内,物料采取密闭皮带输送方式输送,破碎干选洗煤车间破碎、洗选各工段物料均应采取密闭皮带输送方式输送,原煤仓、破碎干选洗煤车间产生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排《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进出冲洗,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3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过程煤泥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高效浓缩系统处理后进入澄清水池,全部循环回收利用,不外排,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表A.1中洗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出除尘灰、煤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煤矸石集中收集后外售制砖企业用做原料,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危废暂存间(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