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3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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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东瑞精工管道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十万件管件生产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三工镇昌吉空港合作区 | 新疆东瑞精工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1号生产车间,车间里布置的焊接、卷制工序;2号生产车间,车间中布置的热风炉、表面处理、刷漆工序,配套办公区、宿舍、职工餐厅、原料储存区等辅助、储运工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密闭车间内切割产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表面热处理(喷砂)工序在密闭喷砂房内作业,均经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热风炉燃烧产生废气,经各自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排放限值;刷漆、涂粉作业在全封闭厂房内,产生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焊接工序在密闭车间作业,产生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房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池,由吸污车拉运定期至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昌吉市空港合作区下水管网建成后接入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主要纸箱、编织袋)、金属边角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暂存于危废贮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2 | 昌吉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六工镇供热锅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六工镇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3台燃气热水锅炉,每台锅炉购置安装低氮燃烧器,本项目依托市政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2台在用锅炉产生废气经各自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台备用锅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号)中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污镇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3 | 昌吉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三工镇供热锅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三工镇 |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2台燃气热水锅炉,每台锅炉购置安装低氮燃烧器,本项目依托市政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用锅炉产生废气经各自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台备用锅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2〕18号)中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排污镇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4 | 奇台县佳洁涂料厂高性能环保吸收剂生产项目 | 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 奇台县佳洁涂料厂 | 新疆中津兴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1号车间在,建设1条氢氧化钙生产线,车间内东部新建密闭的原料仓2座;生产车间外西侧新建成品仓2座。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1号生石灰颗粒仓产生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2号生石灰粉仓、粉磨工序产生颗粒物,经1套脉冲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消化系统产生的颗粒物,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1号和2号成品仓产生颗粒物,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1号吨包机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2号干灰散装机产生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排放限值石灰窑排放限值。天然气热风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中厂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活化一体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布袋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回收,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6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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