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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2024.12.6-12.12)石河子销售公司玛纳斯凤城加油站重启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2-06 18:00:50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
1石河子销售公司玛纳斯凤城加油站重启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斯镇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12-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石河子销售公司玛纳斯凤城加油站重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