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10.21-10.23)新疆恒基天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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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恒基天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 阜康市欧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1#厂房(宏盛实业东侧中泰化学南侧) | 新疆恒基天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年产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1条,厂房面积为1335.49m2,包含原料堆场、混料搅拌区、成品堆场。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运营期有组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99%)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投料系统采用加盖密闭的设备,生产过程中液体物料输送采用管道输送,各反应釜与单元设备的泵、尾气放空管连通,集中进入废气收集系统。未使用液体及粉状物料均使用原包装密闭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采取密封措施,保证液体桶装物料加盖、粉状物料袋装密封,防止物料存储过程中产生散溢。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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