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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10.17-10.21)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等4个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0-17 19:10:37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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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脱硫液提盐及硫磺精制废物资源化项目阜康市晋商工业园区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厂区内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9%。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1条40m3/d(年处理13200m3)脱硫废液提盐生产线,主要包括新建脱硫废液提盐生产车间1座,主要布置氧化、脱色、蒸发浓缩、离心设备,新建1座5m3的硫酸碳钢储罐、1座5m3的氢氧化钠玻璃钢储罐、1座8m3的冷凝水玻璃钢储罐。项目建成后,年产硫氰酸钠726t,硫酸钠990t。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氧化工段和干燥工段的废气经过碱洗+水洗后,引入现有工程的焦炉助燃,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标准(1.2mg/m³)要求。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2新疆闽新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阜康市晋商工业园内新疆闽新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和生产线,增加新能源汽车拆解产能,配套新能源汽车拆解工具、仪表、防护措施等,新增一座25m2动力电池暂存间。项目原有年拆解规模为20000辆/年,包括大车6000辆、小车14000辆,本次扩能新能源车拆解规模为8000辆/年,扩能后机动车总拆解能力达到28000辆/年。(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切割作业位于密闭车间内,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破碎车间有组织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新疆圣威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0千米电线电缆项目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圣威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本项目租赁新疆伟康高科管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600m2生产车间1座,建设防火电缆生产线、低压电缆生产线、控制电缆生产线、消防电线生产线各1条,年产电线电缆共2000千米。(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生产工段布设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段上方1.5m出设置顶吸式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洗填料塔+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个20m排气筒(风机风量20000m3/h,收集效率不低于80%)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 限值要求,氯化氢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废硫酸脱氯技改项目阜康市阜西工业园区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厂内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本项目新增一套废硫酸脱氯装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废硫酸脱析塔、一台废硫酸循环泵、一台真空泵和一台板式换热器,年处理废硫酸13500吨,装置进料量2m3 /h。(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液氯包装电解车间的尾氯吸收装置(二级碱液吸收+40m排气筒)处理尾气,氯气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5mg/m3),厂界无组织氯气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5中的监控浓度限值要求(0.1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