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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10.17-10.18)钱斜301探井,红旗1探井,奇3探井
发布日期: 2024-10-17 18:58:29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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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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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钱斜301探井奇台县将军庙戈壁,位于奇台县城区东北约85km,现有钱3井西北侧1250m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2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2%。临时占地17364m2(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植被恢复,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红旗1探井吉木萨尔县三台镇人民政府西南侧约16.9km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85%。临时占地26605m2(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植被恢复,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奇3探井奇台县东湾镇,位于奇台县城区西南约31.6km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5%。临时占地23605m2(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植被恢复,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