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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6-9.27)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15口探井)
发布日期: 2024-09-26 18:18:5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15口探井)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矿区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部署15个井场(15口井),井身结构均为二开水平井,钻井总进尺35844m,同时建设进场道路(道路长度合计12327m,宽度4m)。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排采工程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施工期环保工程。单井钻井期约30天(钻井周期25天,压裂期5天),单井排采期约180天。项目总投资6713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4.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955m2,均为临时占地。(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