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6-9.27)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15口探井)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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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一期(15口探井) |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矿区 |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部署15个井场(15口井),井身结构均为二开水平井,钻井总进尺35844m,同时建设进场道路(道路长度合计12327m,宽度4m)。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排采工程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施工期环保工程。单井钻井期约30天(钻井周期25天,压裂期5天),单井排采期约180天。项目总投资6713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4.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955m2,均为临时占地。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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