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3-9.24)玛纳3井、吐谷3井勘探钻探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4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玛纳3井、吐谷3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玛纳3井东北距玛纳斯县中心城区约15km,吐谷3井北距G30约12km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5.86%。本次部署2口勘探井,井号分别为玛纳3井、吐谷3井,玛纳3井钻井进尺3880m,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期为77天,试油期为90天;吐谷3井钻井进尺2600m,三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期为63天,试油期为30天。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土壤沙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
上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