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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9.4)新疆木垒窝驼泉、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新疆尼雅葡萄酒有限公司瓶库消防设施及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9-02 18:43:1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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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疆木垒窝驼泉、木垒窝驼泉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窝驼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内木垒县窝驼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火区位于现有采坑内,治理面积815212m2,上部1号煤层燃烧区域沿采坑边缘分布,长1320m,宽500m~700m,面积815212m2;下部2号煤层燃烧区域主要分布在采掘坑坑底,长约1265m,宽540m~680m,面积690089m2。火区采用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及覆盖的灭火方法。火区剥离工程1043.41万m3,黄土覆盖工程29.92万m3,回填土方559万m3,煤田火区注水工程需水量319083m3,灭火水源依托项目区东南约8.5km处水渠引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总投资1733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0.83%。(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为荒漠戈壁区,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中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在工期安排上合理有序,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取土须在规定的土源地进行,禁止随意取土,减少生态环境扰动。施工期剥离产生的土石方、矸石堆弃至临时外排土场,最终全部回填于采坑。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将土地平整剥离的表土均匀摊铺至临时工程迹地,恢复地表生态与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
2新疆尼雅葡萄酒有限公司瓶库消防设施及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昌吉州玛纳斯县新疆尼雅葡萄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新疆尼雅葡萄酒有限公司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2台2t/h燃气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10.91%。(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的5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