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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3.6.19-6.21)吉木萨尔县源润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6-19 12:41:3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6月1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月19日--62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吉木萨尔县源润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

吉木萨尔县银海砂石料厂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开采原矿矿石实方量15万m3/a(松散方量18.75万m3/a,松散系数1.25)。设计开采标高范围为752m-725m。采取露天开采方式,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剥法,采矿回采率97%。服务年限约9年10个月(9.77年)。项目采出的原料矿石经铲装运输至工业场地筛分、水洗等加工,水洗筛分后的碎石在工业场地内分20~40mm、8~20mm、5~8mm、<5mm以下四级粒度分别堆放,最终产品作为建筑用碎石全部外售。项目总投资8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91000m2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运输车辆苫盖、减速慢行、定期保养;运营期采场扬尘采取配备2台雾炮洒水车、湿式作业等措施。堆场储存场扬尘采取洒水、实施苫盖等措施。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并在上料、筛分等产尘点进行封闭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输道路采取道路洒水、加强道路养护、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限速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管控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规定(2.0mg/m³)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施工机械、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期设备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等措施;车辆噪声采取限速、加强保养等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剥离废石暂存于堆场,用于矿区平整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剥离废石按要求分层堆放,并及时推平、压实,用于回填采坑;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送采坑用于生态恢复;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废石堆场,后期用于矿区平整;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改造,场地要进行防渗处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尽可能的减小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用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面积;表土分层剥离、分层堆放;禁止工作人员捕食野生动物等;运营期釆用边釆边复垦缩短占地时间和减小占地面积;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水保措施先行,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生态修复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