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示文件(2022.9.7-9.14告知承诺制)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40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9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有限公司 | 2022-9-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上一篇: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优...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