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8月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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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北三台油田西泉029区块石炭系、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滚动开发工程 |
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西南距阜康市约46km。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评价井转产能,不包括钻井;新部署2口采油井,即XQ4001、XQ4002,2口采油井新建产能0.3万吨/年。新建单井出油管线共计0.2km;新建单井拉油点共计2座,每个单井拉油点均配有一体化自吸式储油罐1座,1根带点火装置的放散管和1具气液两相分离器。总投资415.43万元,永久占地11364平方米;临时占地24984平方米。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及探临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燃油机械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定期巡检,确保井场设备稳定运行。单井拉油点储罐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储罐附件开口(孔),除采样、计量、维护、例行检查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应密闭。单井拉油工艺产生的伴生气经放散管充分燃烧后排放,放散管高度不低于8m;严禁不经燃烧直接放空。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燃油设备与地表接触面采用防渗膜防渗。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加强现场废水管理,严禁乱排废水。运营期采出液经罐车拉至北三台联合站处置后产生的采出水依托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置,处理后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指标后回注油藏,不向外环境排放。加强井场、单井拉油点的巡检及维护管理,确保采油井及单井拉油点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低噪声的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给抽油机、机泵、运输车辆等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加强噪声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管道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土方回填利用,无弃土。加强施工管理。运营期:加强监督力度,最大限度控制落地油产生。井下作业时按照“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防止产生落地原油。加强巡检,加大巡井频率,提高巡井有效性,发现对井场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及时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尽量杜绝管线、阀门“跑、冒、滴、漏”及人为破坏现象。生产过程产生清罐底泥、废防渗材料收集、贮存需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7300-2016)、《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运输过程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按规定行驶路线运输。废洗井液进罐收集后交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占地和施工活动对野生植被造成的破坏。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乱碾乱轧。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注意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管沟开挖及地表清理时,表层土壤应单独开挖、堆放,用于地表土壤的回填;对施工场地的废水、废渣及时清理;工程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和平整。 生态恢复措施: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相关要求,及时治理和恢复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对井场清理、平整、回填,进行自然生态恢复,并与周边地表景观相协调。防沙治沙措施: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施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保护区域植被,自觉履行防治义务。井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和生活区范围内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植被生存环境的践踏破坏。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 |
2 |
莫北20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项目西北距呼图壁镇约120km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部署1口勘探井(莫北20)为直井,设计井深为6350m。钻井期:149天 单井试油期:90天。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 |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临时性占地应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同时应及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许可手续。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钻井期和试油期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采用洒水降尘;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伴生气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剩余钻井泥浆回收后利用。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储集池,用于暂存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区内禁止撒泼生活污水。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本项目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进入水基岩屑专用储罐,集满即走,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井场不长期储存岩屑;屑收集罐场地需进行防渗处理,罐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岩屑收集罐均采用钢质结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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