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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22.7.1-7.5表)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吉木萨尔生产点年产17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扩能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7-01 10:35:2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7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1--7月5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吉木萨尔生产点

年产17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站扩能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 州吉木萨尔县 大有 镇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明地面站厂区内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3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19700㎡建设内容:项目拆除原有燃煤锅炉1座,新安装电锅炉1座,新建固废间1座,新增2辆CLH-15G 型数字化现场混装粒装铵油炸药车,其他配套设施依托原有。铵油炸药混装在爆破现场进行,本项目不建设起爆器材和工业炸药暂存库,本项目主要承担铵油混装炸药的原料(多孔粒装硝酸铵)的贮存及上料。项目建成后由原来的年产150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增至年产170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炸药车罐体废气、上料粉尘、原料库废气、车辆尾气、厨房油烟。项目炸药车先前往厂区外宝明矿业加油站往柴油仓加满柴油,再运输至厂区内上料塔下方,往干料仓中加满多孔粒状硝酸铵,柴油仓密闭不在厂区内开启。上料系统全程闭合,上料塔采用密闭式上料

斗。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³);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4mg/m³,TSP:1mg/m³),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NH3:1.5mg/m³)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电锅炉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洗车平台地下的废水收集沉淀池后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厂区及进厂道路洒水抑尘。电锅炉废水排放至防渗化粪池再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厂区及进厂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通过项目原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进场道路及周边未硬化区域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电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中表2的C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的道路清扫用水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工艺先进、低噪声的相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通过设备基座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 2 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弃包装物(多孔粒状硝酸铵的包装袋)、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通过相关区域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技术人员负责更换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