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1日--4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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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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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三粮酒厂扩建项目 |
昌吉州木垒县 |
新疆山粮糜子酒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扩建一条800t/a的白酒原酒(基础酒)酿造生产线、罐区场坪、沥青道路、成品库、消防池和磅房。 采用固态发酵法生产原酒,主料糜子经除杂、粉碎、拌料后,与稻壳、曲粉、酒糟等辅料经配料、蒸煮、凉渣、拌曲、发酵、蒸馏、分级摘酒、贮存等工序获得65%vol原酒,自产65%vol原酒800t/a。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931-2011及修改单)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西吉尔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尔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黄水用于养窖、拌糟不外排;锅底废水经收集后非供暖季采用桶装暂存,供暖季节运至园区集中供热锅炉中与煤掺和燃烧。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酒糟作为饲料出售给养殖专业合作社;废弃包装物收集后交废品收购站;污水站污泥作为农田废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项目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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