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7日--2月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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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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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河油田小泉沟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油藏开发工程 |
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项目西距阜康市约34km,西距甘河子镇约5km,东北距北三台联合站约34km,北距滋泥泉子镇约10km |
中粮屯河玛纳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19.4万元,永久占地14155平方米;临时占地25860平方米。新部署3口生产井,即THW3001、THW3002、THW3003,单井设计产能17.0吨/天,3口生产井新建产能1.53万吨/年。新建单井井口至拉油点多功能储液罐管线共计0.3km;新建单井拉油点共计3座,均位于各单井井场内,均配有一体化自吸式多功能储液罐,1根带点火装置的放散管和1座生产分离器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对施工场地及探临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单井拉油工艺产生的伴生气经放散管充分燃烧后排放,放散管高度不低于8m;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操作,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钻井过程使用质量合格且符合设计要求的钻井材料及管材;钻井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要求套管下入深度,保证固井质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泼洒,经防渗收集池收集后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井场内的柴油机、发电机房、材料堆场、柴油罐等底部与地表接触面均铺设HDPE防渗膜。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采出水依托北联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管道的施工设备和机械要限制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水基钻井岩屑及少量不可分离的废弃泥浆一同进罐收集后交由岩屑处置公司处理后各污染物需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指标要求后综合利用。项目油基钻井岩屑及少量不可分离的废弃泥浆一同收集在专用收集罐中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后需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2017)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中相关要求。油基岩屑运输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各类储罐所在区域(柴油、泥浆、岩屑等)需进行防渗处理,罐体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均铺设防渗膜。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排放。产生的含油泥(砂)收集后暂存于北三台联合站危废暂存间内,不在各单井拉油点贮存,北三台联合站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运输。危险废物转移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井场、道路和管线选线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对于无法避让占用梭梭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规定,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林草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缴纳相应的生态补偿费用。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相关要求,及时治理和恢复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对井场清理、平整、回填,进行自然生态恢复,并与周边地表景观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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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玛纳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35蒸吨燃煤锅炉改建燃气锅炉项目 |
中粮屯河玛纳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
中粮屯河玛纳斯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
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总投资1133万元,环保投资234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60m2,总建筑面积为360m2。建设内容:停用现有2台35t/h燃煤蒸汽锅炉,在已建燃气锅炉房内新建1台60t/h燃气锅炉和1台1.5t/h燃气供暖锅炉办公生活区及其他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根据昌吉州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NOX执行50mg/m3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收集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通过屏蔽、隔声、减振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险废物在暂存和转运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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