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1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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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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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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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东斜坡区阜东16井区侏罗系三工河组油藏勘探井工程(变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项目西南距阜康市市区约43.5km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500万元,施工占地9958平方米,均为临时占地。拟在该区域内部署1口勘探井,即阜东163_X井,2021年4月2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昌州环评[2021]45号文件对《阜东斜坡区阜东16井侏罗系三工河组油藏勘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阜东163_X井,设计井深3700m,其中已钻井完成1978m,现场为停井状态。现拟实施水基钻井液改油基钻井液,并进行压裂试油。变更钻井液后由1978m钻至井深3700m。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另行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及探临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应加盖逢布;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产生的伴生气采取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工程采用内管注水泥固井工艺固井,严格按相关操作规定操作,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试油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场采用专用废液储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具备防渗)用于收集生活污水,该污水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井场内的储罐区、发电机房、生活污水储集池等均采取防渗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可能受噪声影响的油田工作人员发放噪声个人防护器材;柴油机加装防震装置。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钻井过程中一开使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使用油基钻井液;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液和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并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循环使用,不外排。一开分离后固相交岩屑处置公司处理,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要求可综合利用;二开产生的固相为危险废物(HW08),废物代码:071-002-08,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油基钻井液、油基岩屑所在区域及专用的储罐地表铺设防渗膜,收集罐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沾有含油物质的废弃防渗膜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及其他废物(废弃手套、服装)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排放。 5、生态保护措施: ①项目钻井及试油过程中应严格规定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的野生植物(尤其是自治区Ⅰ级保护植物梭梭)。 ②井场布置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中要求执行。 ③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井场占地,严格遵守油田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及临时道路开拓路线,运输车辆及勘探车辆在规定路线范围内行使,禁止乱碾乱轧。 ④防沙治沙措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施工扰动范围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平整,恢复。 ⑤水土流失保持措施: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 ⑥公益林保护措施:项目无法避让所占用的临时占地(灌木林地)需建设单位与林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工实施。同时在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生态恢复、生态补偿。 ⑦生态恢复措施:钻试结束后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平整井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尽量利用井场及临时道路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建设单位应在相关部门缴纳生态补偿款,用于项目临时占地范围的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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