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7月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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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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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项目 |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大西渠镇幸福路西侧,昌吉市大西渠镇闽昌工业园区701队老基地院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 °12′20.240″,北纬44°1 ′43.321″N。 |
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 |
新疆朗泰晟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昌吉市创兴合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19年。租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701队老基地现有厂房,租赁面积为1200m2,进行小麦淀粉和面筋深加工。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项目最大日处理面粉量为10吨(3000吨/年),主要生产小麦淀粉6吨/天(18000吨/年)、面筋3.5吨/天(1050吨/年),黄浆产生量为1.6吨/天(480吨/年)。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总投资2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工序须在密闭容器中进行,上料采用设备负压人工上料(原料采用袋装储存),进料粉尘回落设备,及时清理车间落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采取人工包装措施,下料口与包装袋直接接触,减少粉尘产生。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生产废水及黄浆产生后暂存于沉淀罐,定期拉运至养殖厂作为饲料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关键发声部位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车间收集粉尘袋装储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养殖厂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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