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9月2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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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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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吉吉木萨尔变电站进线补强220千伏线路工程 |
吉木萨尔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新建五彩湾750kV变电站至吉木萨尔220kV变电站220kV架空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84km,其中单回路架设82.2km,吉木萨尔变出线1.8km与现有幸吉一线同塔双回架设(需改造幸吉一线2.0km); (2)五彩湾750kV变电站扩建1回220kV出线间隔; (3)吉木萨尔220kV变电站扩建2回220kV出线间隔; (4)配套光纤通信工程。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地表植被,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确保五彩湾75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吉木萨尔220kV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拟建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4a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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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吉包家店和呼图壁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补强工程 |
呼图壁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锦包牵Ⅱ线改接入呼图壁工业园变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约12km,采用单回路架空方式; (2)锦包牵Ⅰ线呼牵支线改接入云杉变110kV线路,线路路径长约3km,采用单回路架空方式; (3)呼图壁工业园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新增一套保护装置; (4)云杉110kV变电站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至呼图壁牵引站。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地表植被,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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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乌将铁路阜康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阜康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新建玉盏110kV变电站至阜康牵引站110kV输电线路,线路路径长约2×3.0km,采用两条单回路架空方式; (2)玉盏110kV变电站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至阜康牵引站。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地表植被,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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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新能源吉木萨尔县光伏工业园区220kV汇集站项目 |
吉木萨尔县 |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分两期建设,本期新建 1×200MVA主变(1#主变),电压等级220/35kV,选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升压型变压器, 220kV侧新建1回出线,35kV侧设2段母线,每段母线5回出线,预留2#、3#主变位置,并配套预留220kV侧和35kV侧出线位置。 (2)站内新建设办公用房、警卫室、地下综合泵房、附属用房、二次设备室、35kV配电室、220kVGIS室并按照配套设备。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地表植被,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变电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B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用于场区绿化及道路浇洒,冬季贮存,不外排。 (六) 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废旧蓄电池及废电器由生产厂家直接进行回收处理;主变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并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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