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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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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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昌吉州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电项目 |
新建 |
项目位于木垒县境内,木垒县四十个井子规划区,风电场中心距离木垒县城直线距离约82km。 |
本项目总投资5806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1%。 项目总占地172788m2。 |
建设规模:项目装机容量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WTG165/5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20台箱式变压器,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四十个井子220kV风电汇集站35kV侧。 |
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易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设置专门的堆场,且堆场四周有围挡结构。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出入口,配备专门的清洗设备和人员,负责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不得携带泥土驶出施工场地;同时,对施工点周围应采取绿化及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区设置一处防渗污水收集池,将易于收集的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后取上部较清洁废水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移动环保公厕用于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排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设置临时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搅拌砂浆等施工环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震降噪措施,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 1084-2008)2类区域噪声限值。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可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器件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矿物油产生后交由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储存。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尽量减少占地、设置彩带控制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生态防护措施,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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