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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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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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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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回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区 |
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 |
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旧滴灌带5000t,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2000t,外购聚乙烯颗粒料、聚丙烯颗粒料及聚氯乙烯颗粒料等,年生产滴灌带5000t,编织袋2000t,塑料筐1000t,PE管材5000t,PVC管材2000t。 工艺:(1)废旧滴灌带、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再生颗粒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破碎、清洗、热熔挤出造粒和包装入库;(2)滴灌带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混料、加热熔融、模具冷却成型、检测入库;(3)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加热熔融、拉丝制纱、冷却、圆织、覆膜、分切、打底、检测入库;(4)塑料筐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混料、加热熔融、模具冷却成型、检测入库;(5)PE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混料、加热熔融、冷却定型、切割、检测入库;(6)PVC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混料、加热熔融、冷却定型、切割、检测入库;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粉尘:项目PE管及PVC管切割及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要求在切割机及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设施收集后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有组织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旧塑料厂区堆存采取封闭库房及篷布苫盖方式;废旧塑料破碎工段进行喷淋降尘。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有机废气:项目1#车间废旧滴灌带造粒熔融挤出及滴灌带熔融挤出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安装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2#车间PE管材熔融挤出、PVC管材熔融挤出工段要求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安装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3#车间滴灌带生产熔融挤出工段要求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安装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5#车间滴灌带熔融挤出、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造粒熔融挤出工段要求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安装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6#车间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造粒熔融挤出、编织袋熔融拉丝、塑料筐熔融注塑工段要求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安装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收集效率不低于90%。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工艺废水:废旧滴灌带造粒生产设三级沉淀池一座,废旧滴灌带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造粒生产设三级沉淀池一座,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通过厂房隔声,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废旧滴灌带沉淀池沉淀物主要为泥沙,要求定期清捞后还田处置;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清洗沉淀池沉淀物主要为泥沙,要求定期清捞后还田处置;废旧滤网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滴灌带不合格品送至废旧滴灌带造粒工段再次破碎造粒循环使用,编织袋及塑料筐生产不合格品送至废旧编织袋及吨包袋造粒工段破碎再次造粒循环使用,PE管生产不合格品送至PE管生产工段破碎后循环使用;PVC管生产不合格品送至PVC管生产工段破碎后循环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危险废物中废气处置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机械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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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分公司20万立方米砂石料项目 |
新疆昌吉呼图壁县石梯子乡 |
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开采区、加工区、办公室、宿舍其他公用工程。 项目区占地面积0.2km2,设计开采规模为20万m3/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剥方法。矿山服务年限为10.26年。 |
、破碎、筛分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露天开采粉尘、装卸粉尘、运输粉尘、废石场及排土场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车辆限速、加盖蓬布等措施减小扬尘影响。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点标准限值; (二)、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水水质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2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青年渠首水源地下游村庄林地绿化,严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三)、采用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废石场堆存的剥离表土与临时储存的废石应分区堆放,废石定期清运并综合利用。废石场周边应采取有效的挡护措施和排洪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对堆砌的砂石料及时平整,对排土场的每层稳定平台加强水土保持,洗砂淤泥泥饼全部回填用于采坑生态恢复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呼图壁县石梯子乡垃圾收集站处理。严禁向呼图壁河倾倒或排放污染物。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恢复措施。合理规划采石范围,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和现有设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设计,划定施工区红线,严禁红线以外的施工行为;科学设置废石场和弃土场,对废石场及弃土场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表土提前剥离并集中养护,满足恢复条件后及时用于生态恢复;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从源头控制生态环境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开采服务期满后进行全面的生态修复工作,及时拆除地表建筑设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切实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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