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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文件-阜康雪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混装工业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1-05-26 16:30: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5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26--5月28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康雪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混装工业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阜康产业园阜东一区

阜康雪峰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万吨现场混装乳化基质站,主要包括硝酸铵溶液及油相溶液储罐区、乳胶基质储罐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配套建设综合材料库及维修工房、理化室、原材料库、混装维修车间等。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复合油相储罐采取地埋式密封储罐,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持储罐的严密性。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治理措施落实。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包装袋、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暂存和转运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项目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2

新疆闽新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一期工程)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阜东二区晋商工业园

新疆闽新再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9429.66m2,年拆解2万辆报废汽车。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执行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拆解车间切割钢铁产生金属粉尘;废钢破碎加工车间产生的破碎粉尘;预拆解车间抽油液机抽取废燃油及暂存产生有机废气;预处理车间拆解出制冷剂挥发出来的氟利昂。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通过集气罩+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mg/m3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冲洗废水经(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和消音器。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拆解产生的其它不可利用的固废、废油液、废制冷剂、防冻液、冷却液、铅酸电池、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含汞开关、尾气催化剂以及废机油。项目厂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一般固废中铁、有色金属、塑料、玻璃、废钢丝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置,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固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中废油液、废制冷剂、防冻液、冷却液、铅酸电池、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含汞开关、尾气催化剂、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暂存和转运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