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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环评〔2017〕1号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沙南油田事故池 (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日期: 2017-01-14 16:28:12 来源:环保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17〕1号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沙南油田事故池

(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沙南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沙南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6年9月9日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监测情况,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厂址位于北三台油田中部,北三台联合站东侧150m处。

新建1座1000m3一级事故池(废液池)、1座8000m3二级事故池(废液池)及1座1000m3压裂液池;新建污泥浓缩池2座,污水回收池、污油回收池、滤液污水池、水处理污水池各1座;新建卸车场、实体围墙和进站钢大门,同时配套完成道路、土建、供配电、仪表等设施。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623.71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该项目于2015年6月取得昌吉州环保局批复(昌州环评[2015]47号),项目于2015年6月开始建设,2015年11月建设完成。昌吉州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5月17日~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调查。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昌吉州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沙南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州环验字[2016-CJHJY-011]表明:

(一)废水

北三台联合站总排口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最大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项目)厂界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含油污泥均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各项指标满足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结论

沙南油田事故池(废液池)新建及污水回收工程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经现场调查,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及批复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保要求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各类环境保护档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二)进一步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严格执行原事故池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