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公告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能,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变化情况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调整的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试行)予以公布,昌吉州疫情防控期间豁免、告知承诺制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律责任等继续参照《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公告》执行。
环评业务联系人:曹秀梅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附件: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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