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2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3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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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 1 | 奇台县晶鑫北塔山50MW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本工程路线全长32.535km,其中15.145km的线路位于昌吉州奇台县境内,17.39km的线路位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本工程线路起始坐标为:E90°48'47.56"N44°59'29.04",终点坐标为:E90°30'23.83"N45°05'10.54" | 奇台县晶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晶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由晶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接入到北塔山西220kV升压汇集站,单回路架设4.575km,同塔双回路架设27.96km(与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同塔架设,杆塔由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设,本工程仅为单边挂线),架空路线全长32.535km。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全线架设双地线,单回路架设时一根地线采用GJ-80 镀锌钢绞线,一根采用24芯OPGW光缆,同塔双回路架设时两根地线均采用OPGW(24 芯)光缆。(不包含两端站内间隔)。 | 1、施工期防止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废水依托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的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和200m3防渗集水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废水不外排;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确保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带回至晶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集中存放,统一送至北塔山牧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 
| 2 | 奇台县协鑫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北塔山50MW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本工程路线全长30.927km,其中13.537km的线路位于昌吉州奇台县境内,17.39km的线路位于兵团第六师北塔山牧场,本工程线路起始坐标为:E90°48'24.84"N44°56'09.16",终点坐标为:E90°30'23.83"N45°05'10.54" | 奇台县协鑫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为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由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接入到北塔山西220kV升压汇集站,单回路架设2.967km,同塔双回路架设27.96km(与晶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同塔架设,杆塔为本工程建设内容),架空路线全长30.927km,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全线架设双地线,单回路架设时一根地线采用GJ-80 镀锌钢绞线,一根采用24芯OPGW光缆,同塔双回路架设时两根地线均采用OPGW(24 芯)光缆。(不包含两端站内间隔) | 1、施工期防止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废水依托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的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和200m3防渗集水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废水不外排;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3、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确保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带回至协鑫北塔山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集中存放,统一送至北塔山牧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 |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血管造影(DSA)建设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位于五家渠市,东侧临近202县道、西侧为猛进北路,南侧北侧都为道路,地理位置为北纬44°11′32.78",东经87°33′43.70",医院新购一台血管造影机(DSA),安装至医技楼二楼介入治疗中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 | 山西明略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血管造影(DSA)机房,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型号为Aritis zee。建设项目西侧墙外为病患候诊区,南侧墙外为机房及缓冲区。北侧墙外为污物走廊,东侧墙外为DSA控制室。楼上为麻醉手术室,楼下为影像中心的牙片机室和乳腺钼靶机房。 | 1、施工期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扬尘进行撒水降尘处理。在施工时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尽量新建噪声低的先进设备,同时严禁夜间进行强噪声作业。装修工人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和垃圾清运系统处理处置。施工产生一定量以装修、建筑垃圾为主的固体废弃物,由施工单位对固体废弃物进行集中堆放,最终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2、运行期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辐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医院提供的机房参数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对机房的尺寸、面积和防护的要求,经辐射屏蔽理论验证,医院机房现有设计墙体屏蔽防护均满足放射防护要求,不会对机房外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附加辐射影响。通过类比分析,评价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采用的一系列防护措施能屏蔽辐射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外照射影响,工作人员的年有效累计剂量低于职业照射管理限值(<5mSv/a);公众的年有效剂量低于公众照射管理限值(<0.1mS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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