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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公示-中闽(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发布日期: 2020-12-02 16:46:4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12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2--1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1

中闽(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新疆远西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欣森宏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1)新建中闽(木垒)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至大石头220kV汇集站110kV送出线路约6.759km。

(2)采用单回路架设,LGJ-400/35型钢芯铝绞线(3)本线路共架设杆塔30总投资7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塔基开挖过程需采取表面洒水增湿、加盖防护网等;施工生产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单位产生量较少,受干燥气候影响很快自然蒸发,施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干化池收集蒸发,后期卫生填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拉运至就近垃圾填埋场处置;在建设塔基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规定,施工占地通过优化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平面布置来减少施工临时用地。 施工时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24h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理。整个施工过程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保持原有生态。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四)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2

新疆华电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送出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大石头乡

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核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新建同塔双回110kV 送出线路,由华电大石头200WM 风电场110kV 升压汇集站至220kV 大石头南升压汇集站,电压等级110kV,全线长约19.34km2)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3本线路共架设杆塔65总投资1920.78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施工中的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塔基开挖过程需采取表面洒水增湿、加盖防护网等;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集中统一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在建设塔基、临时施工营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保护戈壁砾幕,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四)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工作由生态环境局木垒县分局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3

深能木垒2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老君庙第五风电场B区西侧

木垒深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国环鸿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新建铁塔21基,铺设同塔双回110kV架空线路,线路长度5.06公里,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由场内110kv升压站接至老君庙南220kv汇集站。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4.74%

(一)严格划定施工路线和范围,减少地表扰动。严禁施工车辆随意行驶,碾压破坏地表。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简易道路,从而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在建设塔基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

(四)确保线路运行后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并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