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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4-22 18:50: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22--4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1

呼图壁县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

呼图壁县工业园大丰工业园以北7km处

呼图壁博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库容3000m2,20t/d固体废物填埋场。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工艺。填埋作业方式为每日覆土的单元层作业法,填埋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垃圾填埋作业区以外的雨水采用环库截洪沟和排水边沟节流,并经附近的天然水沟排放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填埋作业区扬尘:填埋作业采取单元作业,填埋后及时覆土,运输车辆应密闭

填埋废气:在距底部防渗层上部2-3m预埋φ600的垂直导气石笼。其顶端为导气出口及取样口,实时监控场内气体情况。填埋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供热采用电采暖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渗滤液:渗滤液通过场底铺设的渗滤液导排系统进入项目区西侧渗滤液调节池后回喷至填埋区,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西侧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管理区下水管管网,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设置三个地下水监测井。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车辆限速行驶和少鸣喇叭等。厂界噪声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外排。

五)封场后进行覆土密压。并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