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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18 11:12: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新环执法发[2021]138号)有关要求,现将《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正面清单进行正式发布。
    公示日期:2021年818-824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话传真0994-2342157 

 

附件: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示).pdf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