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3日--4月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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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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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南油田彩9井区三工河组油藏更新、补钻工程 |
彩南油田彩9井区三工河组油藏位于彩南背斜西部,行政隶属阜康市,距阜康市城区96公里。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部署5口井,其中采油井4口,注水井1口,单井井型均为直井,设计井深平均2404m,总钻井进尺12020m,新增产能0.52×104t/a。新增注水量32m3/d.钻井液采用水基钻井液,一开采用坂土-CMC钻井液体系,二开钻井液采用聚合物钻井液体系,新建单井出油管道选用DN502.5MPa柔性复合管(耐温110℃),单井出油管道均保温埋地敷设,管顶埋深-1.70m。新建4座采油井集油管道总长度为3500m。永久占地6000m2;总投资22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万元。 |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不得砍伐周围荒漠植被;永久性占地、临时性占地、取弃土场等对表土进行剥离集中堆存,用于后期临时用地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对弃土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等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有的自然地貌。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物料定点堆放,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的防止扬尘扩散。原油集输过程采用密闭集输工艺,管线埋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制定应急措施防范油气泄漏事故发生。项目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废水治理措施落实。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确保井壁不会发生侧漏,有效隔离含水层与井内回注水的交换,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井下作业必须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全部回收,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彩南油田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回注水须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注水水质控制指标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石油类污染物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可综合利用,不能达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落地原油、含油污泥等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处置和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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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 |
位于阜康晋商工业园区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主要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2间,分别为25平方米,配备建设地面防渗、导流槽、收集槽以及供电、消防等基础设备。主要从事废矿物油的收集、暂存、转移。仓储最大暂存量为4吨,暂存时间不超过一年。项目占地面积50平方米;总投资10万元。 |
(一)项目要严格按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及《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及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施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不得在暂存间内进行废矿物油容器的清洗,不得对厂房地面进行清洗,营运期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建设导流槽及废油收集池,收集的废液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贮存,最终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防止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做好防渗处理,贮存区域地面、围堰、墙裙、导流槽、收集槽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K≤1×10 -7 cm/s,贮存区渗透系数小于 10 -10 cm/s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仓储转运库内的叉车,采取厂房隔音、减速慢行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08。运输委托有运输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负责,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建设期间每周将施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报备并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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