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5日--10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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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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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天弘伟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紧固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呼图壁县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区 |
呼图壁县天弘伟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蓬诚耀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年产20000吨护栏钢筋(圆钢)、扁钢、角钢、穿墙丝,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各建设2台KGPS-500中频感应热透炉。办公楼、加工厂房、备件库、杂品库、门卫室、堆场、发货场以及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均依托呼图壁县天弘伟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岩棉制品项目原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1万元. |
中频感应热透炉加热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须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压延工序氧化铁屑粉尘废气排放浓度须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限值要求。 活污水、生产工艺冷却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经下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生产厂房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氧化铁皮回收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管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园区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置。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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