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0日--7月12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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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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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配气站建设工程 |
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油气储运分公司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新建标准二级配气站一座,站内设辅助生产用房、装置区、油污区以及外放空区。新建输气管线1.6公里,同时敷设埋地光缆2公里。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为密闭集输天然气。检修状态下有少量无组织天然气通过放空系统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配气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明德配气站已建排水系统,经收集后统一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含烃废水、废滤芯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污油罐液位监控在线设备、放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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