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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5昌吉高新区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项目拟审批公示(1)
发布日期: 2019-07-01 13:13: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7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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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项目

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昌吉高新区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项目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飞行跑道、机库、办公及附属用房(办公宿舍、餐厅)、飞行学校(培训教室、培训宿舍)、集装箱营地、停车库、运动活动场地等内容。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加强运输管理堆放物料的露天堆场全部遮盖。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貌。运营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效率≥75)。饮食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航站楼、机库、油库冲洗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近期收集至防渗收集池统一拉运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进入农业园区排水管网。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冬储夏灌远期管网接通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确定飞行轨迹,避开村庄上空飞行范围。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油库区废污油、餐厨垃圾、隔油设施产生含有污泥、机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和含有抹布等其中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运往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油罐清洗产生污油、含油废水隔油产生的含油污泥以及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进行贮存,并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