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6月1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1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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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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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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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呼图壁县园户村镇大草滩 |
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 |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设计规模为1.5万m3/d。(原环评设计规模2万m3/d)。新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除臭间、加药间、紫外消毒间、污泥脱水机及滤布滤池(远期预留)等配套设施,将原AICS生化池改造为多级A/O生化池,将水解酸化池改造为初沉池,库房改为变配电室。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等恶臭气体主要排放采用全封闭,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经环保提标改造后,尾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冬储夏灌综合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在密闭厂房内,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泥排放标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小于60%。生活垃圾、格栅栅渣和污泥等固体废物均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5、项目中水库另行环境影响评价。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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