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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3.15)
发布日期: 2017-03-13 17:57: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3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一带一路经济带核心区”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开发地块涉及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呼图壁县二十里店玛纳斯乐土驿镇柳树庄村奇台县西地镇西地村

新疆首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主要对现有中低产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地力培肥,土体改良,滴灌工程等改造,不涉及开荒,配套建设机耕路150km。其中开发地块涉及昌吉市二六工镇光明村农田4.2万亩,建设机耕路42km;呼图壁县二十里店4.1万亩,建设机耕路41km;玛纳斯乐土驿镇柳树庄村3.5万亩,建设机耕路35km;奇台县西地镇西地村3.4万亩,建设机耕路32km。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施工工地管理,严禁将建设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临时土方堆放点要采取减少扬尘的防护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大风天气严禁产尘作业;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和生态恢复;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车辆在非施工道路上乱跑和到处碾压,减少地表扰动。对施工建筑垃圾、弃土要合理处置,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二)营运期产生的废旧滴灌带集中收集后送往滴灌带加工企业回收利用。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采取填埋坑道、拆除临时建筑,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表土恢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