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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8.17)
发布日期: 2018-08-17 11:08: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81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病房楼建设项目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呼图壁县城镇东风大街8 号)

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11′18.68″,东经86°54′11.02″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

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m2,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院内现有空地上新建1 栋地上3 层门诊综合楼病房楼,总运营建筑面积3000m2。新增病床规模为50 张。

一、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针对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目标分布较近且较多,每个场地进行施工时都应设置临时声屏障,在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排放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恶臭气体,医院现有一套320m³/d 的医院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且均为闭密设备,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2 餐厨油烟影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 的限值。

三、废水治理措施:医院建设有处理能力为320m³/d污水处理站,现实际日处理污水118.688m³/d。本次技改后新增污水排放量为19.472m3³/d,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总污水量为138.16m3³/d,现有污水处理站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全部污水。根据现状监测,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新增医疗垃圾11.71t/a,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堆放于医院内综合后勤服务楼南侧独立医疗垃圾暂存间。根据现场勘查可知,该医疗垃圾暂存间面积20 ,暂存间底部防渗处理,门房上锁,由医院需设置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满足,医疗垃圾暂存间设置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每两天由新疆汇合瀚洋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可满足本次扩建工程医疗垃圾处置需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均设置于室内,通过消声、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2

阜康市鑫丰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 吨PET 塑钢带建设项目

位于甘泉堡工业园阜康行政区域内阜康产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的建材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50'37.81",N44°9'32.55"。本项目用地面积50亩,合计约33296.35m2。

阜康市鑫丰源塑业有限公司

新建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为PET 塑钢带加工生产线3 条,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清洗、破碎、熔融挤出、增粘、拉伸、剪切等工序,项目建成运营后,年可生产PET 塑钢带3000t/a。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厂房内供水、供电、排水、照明设施均已建成,不另行建设,无施工期。企业入驻时只需搬运、安装、调试设备,工程量小,时间短,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拟在固相缩聚反应器出料口处、每条生产线的加热、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即分别在2 套固相缩聚反应器、3 套造粒设备中挤出机、3 套塑钢带生产设备中挤出机及3 套拉伸加热箱安装集气罩,共计11 个集气罩,并要求集气罩尽可能接近物料出口),集气罩配套的引风机风量不宜小于2000m3/h,集气效率90%。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低温等离子体+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6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3)的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生活污水(包括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餐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阜康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设备主要有粉碎机、挤出造粒机、剪

切、水泵及风机等,述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经收集后由粉碎机粉碎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运,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运,统一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及代码分别为HW08(900-249-08),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危险固废暂存间。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95t/a。

3

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床垫及床垫面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位于甘泉堡工业园阜康行政区域内阜康产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的建材片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50′43.53″,N44°9′36.26″。

新疆锦程昊宇针织品有限公司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0张床垫,配套建设:年产11800m3聚氨酯(PU)软泡生产线一条,年产200万米床垫面料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吨EPE珍珠棉生产线一条。

一、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设置围档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排放要求。弃土和建设垃圾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氨酯发泡和EPE珍珠棉发泡采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入活性炭的气体温度为常温,吸附装置两端装设压差计,当过滤器的阻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活性炭。活性炭一次装填为1.39t,更换周期约1个月。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原料主要采用桶装的形式运送至厂区的原料仓库,存储容器保持良好的密封性能,严禁容器、包装袋敞开存放。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2520t/a,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阜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由于残留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建设规范临时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这样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减少了废物对环境的损害。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主要噪声源有发泡生产线、切割机、泵、风机等设备,拟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强噪声源布置在室内,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34t/a。

4

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EPE包装材料、海绵、海绵类制品生产及家具组装项目

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内的阜康苏通小微创业园内的新疆鑫盛通节能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中心地理坐标:E87°49′58″,N44°9′24″

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生产EPE包装材料、海绵、沙发、床垫、组装家具;EPE包装材料400吨,海绵7000吨(其中:沙发4000套,床垫20000个),组装家具7000套。

一、施工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设置围档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排放要求。弃土和建设垃圾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氨酯发泡和EPE珍珠棉发泡治理措施,本项目采用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入活性炭的气体温度为常温,吸附装置两端装设压差计,当过滤器的阻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活性炭。活性炭一次装填为1.39t,更换周期约1个月。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原料主要采用桶装的形式运送至厂区的原料仓库,存储容器保持良好的密封性能,严禁容器、包装袋敞开存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322t/a。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960t/a,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阜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活性炭由于残留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建设规范临时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这样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减少了废物对环境的损害。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主要噪声源有发泡生产线、切割机、泵、风机等设备,拟采取下列方法进行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强噪声源布置在室内,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矿井外排水工程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矿井水外排工程起点为兖矿硫磺沟煤矿矿井水蓄水池(以下简称“兖矿水池”),终点布置在三宫镇三工滩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在首部设置9万m3首部备用事故水池;输水管道总体沿头屯河西岸布置,管道总长14.229km;在管线较低部位设置管道事故放空池;沿线省道、冲沟及厂矿道路处采用托管桥或顶管方式穿越;矿井水最终排入三宫镇三工滩昌吉市水利局修建的52万m3水池。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回收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二、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总量518.4m3。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卫生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营地应布设于头屯河二级保护区以外,施工期不得在头屯河二级保护区内冲洗车辆。

三、施工期固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挖填方平衡,内部调运合理,施工期间不产生工程弃土弃石,施工废料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送昌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21.6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硫磺沟镇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硫磺沟镇政府位于项目K4+893段管线东侧25米,采用高围挡隔声措施,该段管线施工尽量安排在9点至22点间进行。

五施工期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本项目永久占地和施工临时用地345.8亩(23.05万m2)。施工临时用地面积215.29亩(14.35万m2),仅对局部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短期影响。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30.51亩(8.70万m2),占地面积较小,不会改变改变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随着施工结束后各项植被恢复及水保措施的实施,经恢复治理,临时占地范围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可基本得以恢复,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对评价区内的各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五、运营期矿井水事故排放治理措施。

矿井水外排最大量6000m3/d,按照项目事故检修期10天估算,则事故期间矿井水外排量共计6万m3。设计在首部设置9万m3首部备用事故水池,容量足够储存冬季事故排水;设计在管线低洼处,布设放空阀,管径100mm,放空阀前设减压阀将水引入管道事故放空池,沿线设置9个管道事故放空池,水池容积为50~100m3,一旦发生管线泄露,立刻将矿井水排入首部备用事故水池,排水管线内事故水逐段放空至管道事故放空池,确保矿井水事故状态下不外排。

六、矿井水处理间必须安装矿井水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外排矿井水水质及水量,确保本项目外排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 /T25499-2010)相关浓度限值要求,防止外排矿井水影响环境。

在严格落实以上措施后,不会对头屯河二级保护区产生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