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示文件(2023.1.30-2.3表)吉木萨尔县大有1区块和2区块201、202、203评价井工程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3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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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吉木萨尔县大有1区块和2区块201、202、203评价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 |
新疆广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3-1-3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 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内容。 |
附件:
1.吉木萨尔县大有1区块和2区块201、202、203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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