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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化纤锅炉房技改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2-24 10:29: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环评工作于20181月在玛纳斯县政府网站发布第一次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因此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继续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锅炉房技术改造项目拟新建一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新建一座锅炉主厂房,组装锅炉部件,锅炉附属设备及辅机;全封闭储煤场一座烟囱一根;新建灰渣沉淀池、循环水池、消防池;配套除尘、脱硫和脱硝措施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2台20t/h链条炉,1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在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生事故时应急使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以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为主。在合理采用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少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施工期污染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2、运营期本工程主要废气污染为供热锅炉产生的烟尘、SO2和NOx;主要污水为项目主要废水为自锅炉排水、软化及除氧装置排水和冷却循环排水;厂区主要噪声源为循环水泵、鼓风机、引风机等电动机噪声,经减振和厂房隔声后可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灰渣,运至企业自建的固废填埋场填埋。项目区附近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烟气脱硫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和SNCR脱销,除尘效率达99%以上,脱硫效率达75%以上,脱硝效率达60%。本项目建设后,燃煤锅炉烟气中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废水主要来自锅炉排水、软化剂除氧装置排水、冷却循环排水、除灰、渣沟溢流水排水进入排污降温池降温、混合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鼓、引风机及热网循环泵采用低转速马达并配变频调速器,在风机进、出口加装消音器,在风机底座、水泵基础加装减震装置,接管处加装减震喉管,烟管设必要保温层,可有效降低噪声源的声压级和设备振动。考虑到屏蔽效应可大幅度削减各类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将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集中于单独的设备间内,采取隔音措施进一步消音降噪,项目厂址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

4、废渣处置措施:本项目灰渣定期运往祥云公司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所产生的废渣可以得到妥善处置。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在设计规模及现有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在下一步运行阶段应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行,确保各种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完成后,通过等量替代现有2台20t/h链条炉和1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实现污染物区域总量削减。因此,本项目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该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xjhghb@sohu.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①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国环评证字第4005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

联系人:马勇

电话:0991-2625771

E-mail:42256318@qq.com

②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

地址:玛纳斯县六户地镇

联系人:郑永建

电话:0994-6251599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

3、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及其周边村庄的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玛纳斯县六户地镇的人大代表,环保专家等。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已在玛纳斯县政府网(http://www.mns.gov.cn/)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本次为第二次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