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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18.2.7)
发布日期: 2018-02-07 16:58:2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7日-2017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采风丝路木垒大石头第五风电场200MW风力发电项目

木垒大石头第五风电场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 WTG104-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200MW。配套工程包括综合楼、场内检修道路。冬季采暖采用电暖气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永久性占地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加盖遮盖物;挖填方时要及时洒水降尘,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大风天气进行挖填方等产尘施工作业。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渣土车辆使用毡布遮盖。施工废水经防渗集水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或车辆冲洗;临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风力发电机、升压站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符合《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 1084-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设置30m3事故油池,运营期变压器废油、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集中收集,储存至封闭式临时垃圾站,定期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场内永久道路、变电站周围采取植被恢复;对电缆沟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回填土要逐层夯实,并恢复原有植被;对临时占地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对原有地表植被进行恢复。

2

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改扩建项目

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宽沟煤矿

新疆神华天电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新建矿井水处理站,采用“预沉调节+直流混凝超高旋流净化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新建1座调节池、综合净水间,矿井水输水及回用管网、生活污水输水及排放管网。将风井处理站的反渗透处理系统设备迁移至副井工业场地新建的反渗透处理车间,清理副井水处理站两座沉淀池和两座调节池,新建1座热水池,增设浓水及反冲洗水排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回用水管网。改造后,主井矿井水处理设施能力为10000m3/d,副井矿井水处理设施能力为1500m3/d。项目总投资135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燃煤锅炉必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改用电锅炉。

(三)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副矿井水反渗透浓水排入主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主矿井水经处理后出水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呼图壁河。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污泥经脱水后直接作为产品运至煤场外售。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矿井水排放口需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运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