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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受理公示文件(9-25)
发布日期: 2017-09-25 12:46:28 来源:环保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闽能源木垒大石头100MW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东部约130km处大石头风电规划区第三风场,厂址距离S303北侧约30km,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43°50′48.87″, 东经 91°27′42.72″

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

北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

建设内容:工程装机容量100MW,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布置有综合楼等建筑工程)、50座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场内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等。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须布设在永久性占地范围内,不得随意设置施工运输便道;挖土方集中对方,及时回填不得随意堆放,施工弃土、弃渣用于修筑场内运输道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大风天气开展挖填方等产沉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加盖遮盖物;挖填方时要及时洒水降尘,控制干散材料的堆存时间及堆存量,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原有地貌。

施工废水经废水集中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或车辆冲洗;临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严禁捕杀评价区域野生动物

(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风机、升压站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符合《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1084-2008)中4类区限值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0.5m3/h的小型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钢板模块式)处理后,冬储夏灌,设置40m3防渗集水池,保证污水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设置30m3事故油池,运营期变压器废油、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集中收集,储存至封闭式临时垃圾站,定期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厂内永久道路、变电站周围采取植被恢复;对电缆沟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回填土要逐层夯实,并恢复原有植被;对临时占地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对原有地表植被进行恢复。

项目冬季采用电采暖。

2

中闽风电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东部约120km处大石头风电规划区第二风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43°50′12.32″, 东经 90°20′02.95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

建设内容:工程装机容量200MW,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布置有综合楼等建筑工程)、100座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场内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等。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二)废水:门诊部产生医疗污水1.400m3/a。医疗污水经过消毒池二氧化氯消毒液处理达标后排入县城镇污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玛纳斯县城镇污水管网。

(三)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病人呼吸产生的浑浊带菌空气、药物试剂气味、汽车尾气等产生量少,对环境影响非常小,完全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四)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个别医疗设备、就诊时车流和人流产生的社会噪声,以及使用频率少备用发电机噪声对外环境的环境噪声影响变化不大。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垃圾每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玛纳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医疗废弃物收集暂存在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冬季采用电采暖。

3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动力站一、二期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吉州玛纳斯县工业园区(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动力站内),地理坐标为E 86°25′4″,N 44°18′31″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昌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增设团聚高效除尘技术, 抬高脱硫塔,更换高效喷嘴, 脱硝系统改造方案:

炉内低氮燃烧技术(LNB)不变,通过新增SCR反应器备用层催化剂和更换现有运行层催化剂,以提高脱硝效率。

 

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为动力站一、二期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规模较小,且均在现厂区内部进行,不新增占地,不增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拆除及安装等,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

除尘系统改造后除尘效率达到99.91%,脱硫协同除尘效率约70%,全系统综合除尘效率大于99.97%;脱硫系统改造后脱硫效率达到98.75%;脱硝系统改造后脱硝效率达到90% 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改造后无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存在新增污水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一、二期机组除尘灰产生量为55.93万t/a(技改前产生量为55.90万t/a),较技改前新增除尘灰0.03万t/a;脱硫石膏产生量为14.57万t/a(技改前产生量为14.33万t/a),较技改前新增石膏0.24万t/ a;脱硝装置废催化剂3年产生量为861.35万t/a技改前产生量为689.08万t/a),废催化剂量为172.27m3/3a炉渣技改前后均为19.85万t/a排放量不变。除尘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外运至贮灰场;新增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声环境。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新增机械泵类,噪声值85dB(A)。拟新增机泵基座底部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由于本项目新增噪声源较少,且均位于现有厂区预留地,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中闽能源100MW风电-报批稿2017.9  2、中闽风电200MW风电-报批稿2017.9.pdf  3、超低排放报告表.doc

4、详细修改说明.doc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V07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