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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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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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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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奇台县2017年公路建设项目 |
奇台县境内 |
奇台县境交通运输局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共新建、改扩建5条道路,路线分别为①奇台县喇嘛湖梁—西地镇公路加宽项目,起点位于奇台县殡仪馆,终点至西地镇;②奇台县西北湾牧场—猎隼基地—奇井路公路改建项目,路线东起省道S240线K67+260处,向西与乡道354线(Y002)K17+712处相交,由北至南延伸至乡道354线(Y002)K15+280处;③奇台县西北湾乡四粮店—满营湖公路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奇台县西北湾乡街道上,终点位于满营湖村与吉木萨尔县红旗农场交界处,本项目全长 27.728km(其中主线长:27.069km,已扣除短链 67.207m,含长链 0.074m;支线长:0.659km)。 ④奇台县中部乡镇串联线项目,起点接S303线K476+650附近,路线终点接X169线K18+930附近,本项目贯穿奇台县中部,将东湾镇、吉布库镇及半截沟镇串联;⑤奇台县奇井公路—水库—喇嘛湖梁园区—食品牧场—支线机场公路项目,项目西起奇井路,向东延伸穿越喇嘛湖梁生态墓园、从二马场乡间道路向北转点,向北穿越喇嘛湖梁园区,继而向西穿越桥子村、食品牧场,终点与奇井路相接,全长 22.767km。 |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 (二)充分利用已有的公路、乡镇道路以及现有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修筑,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对剥离的农田、林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复垦,表土如不能及时清运,需设置临时堆土场。农业生产季节施工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禁止在河流、农田设置施工营地。 (三)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田,禁止排入河流。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沉淀后和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桥梁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防撞护栏加强措施、设立警示标志牌等工程防护措施。 (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及学校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加高围墙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六)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弃土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市政指定地点排放。 (七)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奇台县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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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奇台县2017年交通旅游项目 |
奇台县境内 |
奇台县境交通运输局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总共新建、改扩建4条道路,路线分别为①奇台县S303线岔口半截沟镇公路改建工程工程,为二级公路,公路路线总长37km,为改建公路,路基宽度17.5m,路面宽度16m,土路肩宽2×0.75m,设计速度60km/h。②泉子街至吉布库镇公路加宽改建项目,总长29.5km,采用二级公路平纵指标,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7.50m/15.5m,路面宽度16.0m/14.0m,路肩宽度0.75m。③奇台县X182线半截沟镇至七户乡至双大门村公路加宽改建项目,全长27km,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的平纵指标,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7.0m,路面宽度16.0m,土路肩宽2×0.75m。村镇街区段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12.0m。土路肩宽2×0.75m(土路肩硬化0.50m)。④奇台县喇嘛湖梁生态园道路项目,新建项目,本项目路线总长度约为8km,拟采用的公路等级为:三级路标准(4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m,土路肩宽2×0.75m,采用的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本项目是围绕生态墓园修建的五纵五横的道路。 |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预制场、拌合站和沥青熬制时采取尾气处理措施,禁止露天焚烧沥青。 (二)沿线设置合理的取弃土场,取土深度小于4m。取土(料)场取土完毕以后,及时对取土(料)场进行削坡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弃土场采取土地平整和撒播草籽绿化措施。充分利用已有的公路、乡镇道路以及现有施工便道。减少施工便道修筑,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对剥离的农田、林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复垦,表土如不能及时清运,需设置临时堆土场。农业生产季节施工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减少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禁止在河流、农田设置施工营地。 (三)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田,禁止排入河流。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并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沉淀后和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桥梁采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防撞护栏加强措施、设立警示标志牌等工程防护措施。 (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及学校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加高围墙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六)弃土、弃渣全部送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七)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奇台县环保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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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云岭纺织年加工1万锭气流纺、3万锭紧密纺及1600万米织布建设项目 |
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轻纺产业区8号路西侧 |
呼图壁县云岭纺织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扩建内容:扩建年加工生产1万锭气流纺、3万锭紧密纺及1600万米织布,原棉使用总用量为8000吨。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清花、精梳、精梳工序全部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的纤维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应选用噪音较小的新型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生产车间应设置封闭式结构,空调风机应安装消声器,生产车间四周应进行绿化,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临时废物贮存场。项目清梳联工序和精梳机废棉、棉尘及棉籽,统一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外售,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废弃的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一同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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