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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广发煤业有限公司2 万吨/年煤基活性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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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位于木垒县煤化工园区,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0°11′08.40″,北纬44°19′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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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广发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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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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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包括:1 条年产2 万吨煤基活性炭生产线,设置22 台回转式活化转炉,配套10 台1吨和12 台0.5吨余热锅炉,利用活化炉尾气余热生产蒸汽。设置破碎、筛分工序生产颗粒活性炭。设置雷蒙磨工序生产粉末活性炭。实际总投资约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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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活化炉尾气经重力沉降室除尘后再通过石灰湿法脱硫系统脱硫除尘后,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均符合《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12)表2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12)表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活性炭生产过程中制水设施产生的清净下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冬季贮存,不外排。
(三)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炭化料破碎粉尘、废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填埋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二氧化硫年排放量23.9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3.3吨,未超出项目环评批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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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3 万吨/年混合法糊树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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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阜康市阜西工业园中泰化学阜康能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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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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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清清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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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技改项目,投产后,年削减厂内现有聚氯乙烯产能3 万吨。以现有聚氯乙烯生产装置中间产品氯乙烯为原料,采用混合法年生产糊树脂3 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糊树脂聚合生产线、两条糊树脂干燥生产线,一条包装线。糊树脂聚合生产线年产3 万吨乳胶;乳胶进入干燥车间,经2条干燥线干燥后,包装、外售。项目给排水、供配电、暖通等公辅工程均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及设施。项目占地面积33811平方米;实际总投资约2866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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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干燥车间1#排气筒、2#排气筒、聚合车间排气筒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氯乙烯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氯乙烯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装置冲洗、场地冲洗及冷却循环补水等工艺废水;装置生产使用、过滤器清洗和装置密封补水等无离子水全部进入次料回收单元,经次料回收单元处理后,排至厂区现有母液生化处理装置处理。
母液生化池出口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SS、硫化物、化学需氧量、5日生化需氧量、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汞等浓度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中聚氯乙烯企业(电石法)二级标准要求。
母液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水回用于乙炔生产工序,无外排。
(三)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干燥车间袋滤器的收尘灰、生产过程中过滤器清理的P-PVC 次料等回用于工艺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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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彩南作业区)彩南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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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东采油厂彩南作业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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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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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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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内容:采用以“离子调整旋流反应技术”为核心的“重力除油旋流混凝反应+斜板沉降+压力过滤”工艺,增加“一级双滤料+二级纤维束”过滤器过滤的工艺,对原有10000m3/d,设施陈旧、处理能力不足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扩建为15000m3/d,公用及辅助工程主要依托彩南油田作业区已有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系统改扩建;配套仪表、供电、土建、暖通、给排水、防腐、道路等公用工程。新建3000m3调储罐2 座、350m3反应罐4 座、800m3过滤缓冲罐2 座、一级全自动双滤料过滤器9 台、二级纤维束过滤器7 台、电解盐杀菌装置1 套、离心脱水机2 套、反应提升泵3 台、过滤提升泵3 台等,配套建设电气、仪表自动化、土建、暖通、给排水、防腐保温等。拆除已建设施药库及旧罐。污泥浓缩及污水回收设施利旧。项目占地面积 22400平方米;实际总投资8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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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采暖依托集中处理站2 台2.8MW全自动燃气热水常压锅炉,排放口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未检出;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二)废水
油田采出水经本项目处理后,废水中悬浮物、石油类、COD、硫化物、挥发酚、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分别达到80.6%、98.0%、66.8%、99.7%、77.0%、44.3%。达到本企业回注水标准
项目自身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厂房、设备清洗水等一并排入本处理装置处理。
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彩南油田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含油污泥临时贮存依托彩南作业区污泥暂存场,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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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舜达化纤有限公司锅炉烟气SNCR脱硝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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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舜达化纤有限公司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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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舜达化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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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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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进行脱硝,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对动力车间2台35t/h、1台75t/h(备用)硫化床锅炉进行烟气脱硝技术改造。工艺设计脱硝效率≥6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尿素溶解系统、尿素溶液储存及输送系统、稀释水系统、喷射系统。项目实际总投资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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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1台75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硝技改处理后,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台35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硝技改处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脱硝设施符合非催化还原技术脱硝效率≥67%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氨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噪声
经对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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