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5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昌吉市天力塑料厂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项目 |
本项目位于 昌吉市大西渠镇大西渠村二片区,昌吉市天力塑料厂南侧空地处。 |
昌吉市天力塑料厂 |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3.5%。占地面积5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造粒车间建筑面积300m2,新建4条回收造粒生产线。造粒车间南侧建设废料(原料)仓库(半封闭结构),用于废塑料临时堆放,占地面积200m2,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废旧滴灌带5000t,项目产品为废旧塑料加工而成的塑料颗粒,产品规模约为4980t/a。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共设置12个负压集气罩(集气罩的规格设置为400mm㗀mm,风量为15000m3/h),将有机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标准。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减少破碎粉尘的产生,厂界废气污染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标准,厂区内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更换频次为一年;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均不低于0.3米/秒。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的生产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下水管网排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料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200m3。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拣产生的废铁屑、石块和非塑料物质、沉淀池污泥以及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在厂区生活垃圾箱暂时收集、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昌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铁屑、石块、污泥在新建的废料仓库内,定期拉运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刊登报纸公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2 |
昌吉市新天晟塑料制品厂废旧滴灌带加工项目 |
本项目位于昌吉市佃坝镇西沟村二区,昌吉市新天晟塑料制品厂东侧闲置厂房。 |
昌吉市新天晟塑料制品厂 |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3.5%。占地面积6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造粒车间建筑面积300m2,新增4条回收造粒生产线。依托现有废料(原料)仓库(半封闭结构),用于废塑料临时堆放,占地面积200m2,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废旧滴灌带5000t,项目产品为废旧塑料加工而成的塑料颗粒,产品规模约为4980t/a。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负压集气罩(集气罩的规格设置为400mm㗀mm)+二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风量为15000m3/h)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标准。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减少破碎粉尘的产生,厂界废气污染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标准,厂区内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更换频次为一年;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均不低于0.3米/秒。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的生产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下水管网排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料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200m3。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拣产生的废铁屑、石块和非塑料物质、沉淀池污泥以及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在厂区生活垃圾箱暂时收集、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昌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铁屑、石块、废料仓库内暂存,定期拉运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刊登报纸公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3 |
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残膜回收造粒项目 |
本项目位于昌吉市六工镇,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侧空地处。 |
新疆凯狮威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1%。占地面积22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造粒车间建筑面积2000m2,新建4条回收造粒生产线。造粒车间南侧建设废料(原料)仓库(半封闭结构),用于废塑料临时堆放,占地面积200m2,项目建设造粒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废旧滴灌带5000t,项目产品为废旧塑料加工而成的塑料颗粒,产品规模约为4980t/a。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负压集气罩(集气罩的规格设置为400mm㗀mm)+二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风量为15000m3/h)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标准。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减少破碎粉尘的产生,厂界废气污染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标准,厂区内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更换频次为一年;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均不低于0.3米/秒。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的生产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下水管网排入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料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容积为200m3。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以及流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拣产生的废铁屑、石块和非塑料物质、沉淀池污泥以及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在厂区生活垃圾箱暂时收集、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昌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废铁屑、石块、废料仓库内暂存,定期拉运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刊登报纸公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4 |
呼图壁县废弃砂坑填埋生态修复 治理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和 五工台镇林场村 |
新疆绿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区占地面积为 72000m 2,项目总投资金额 1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703.84 万元。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的采砂坑主要为前期采砂所形成,中心地理坐标为E86°58′11.536″,N44°8′55.591″,采坑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南北长约 200 m,东西宽约 160 m,采坑面积为2.1157 hm2,采坑深 3-6 m,采坑边坡角 65-80°;五工台镇林场村治理区内的采砂坑为前期采砂所形成,中心地理坐标E86°42′15.971″,N44°11′15.222″,采坑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南北宽约 110 m,东西长约 400 m,采坑面积为 3.3742 hm2,采坑深 11-33 m,采坑边坡角 65-80°。本项目先对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采坑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年限为1年,待二十里店镇小土古里村采坑区治理完毕后进行五工台镇林场村采坑的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年限为3.5年。采取的治理方案主要为:采坑削坡、坑底平整、采坑边界铁丝网围护、悬挂警示牌、防渗层铺设、固体废物回填、封场绿化。接收《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相应的建筑垃圾,以及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同时经检验可确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钻井岩屑、 炉渣、脱硫石膏、废石料、除尘灰。禁止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及其他固废混入。采砂坑回填后封场,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当地自然植被状态。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时将表层土壤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将表层土壤用于生态恢复,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好封场及土地复垦。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车辆运输扬尘,填埋作业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填埋作业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防风抑尘网等措施进行防治,减少填埋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无组织逸散,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道路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全面苫盖等措施进行防治。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回填区产生的渗滤液经由渗滤液引出管排入渗滤液收集池,用于填埋场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防渗化粪池收集后运送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置管理用房,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检查,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做好入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六)地下水、土壤的影响防治措施。在库区底部平整后,先铺设压实粘土衬层;采坑底部及采坑壁铺设 HDPE 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防渗设计规范和操作规范施工,按要求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刊登报纸公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上一篇: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20...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