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1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 |
昌吉市六工镇污水处理厂内 |
昌吉市六工镇人民政府 |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技改内容:污水处理能力3000m3/d,新建水解酸化池、曝气调节池、集水池、消毒池、A2O池、多介质过滤间及辐流沉淀池。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尾水灌溉季节用于周边林带绿化,非灌溉季排入头屯河。 |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臭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格栅间、污泥脱水间安装生物过滤除臭系统,水解酸化池、A2O池设置防护隔离带。污水厂厂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灌溉季节用于周边林带绿化,非灌溉季排入头屯河。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后检验达到农用标准时,用于林带肥料,若达不到标准,脱水使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送六工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做好标识,按照规定在进水口和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和废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
|
2 |
彩南油田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
彩南油田作业区,彩南公寓西北侧200米。 |
新疆油田准东采油厂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设计处理规模500m3/d。技改内容:格栅池、调节池、污水提升泵、兼氧池、接触氧化反应器、澄清消毒排放器、设备间等。 |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臭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格栅间、调节池、接触氧化反应器等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经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原有两个储水池储存,储水池需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冬储夏灌。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泥经脱水使含水率降至60%以下送彩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做好标识。 |
|
3 |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内 |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医院北侧原有感染科,在拆除位置新建内科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7层。本项目不新增床位,将原内科楼的科室和病房床位全搬至新建的内科楼内,原内科楼改为医技楼。新建的内科楼作为住院楼。公辅工程、污水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 |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三)项目医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县城下水管网,进入玛纳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于密封的容器中,经消毒后置于项目所建的医疗垃圾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经过有效消毒脱水后封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玛纳斯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篇: 神火炭素危废暂存间...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