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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3.29)
发布日期: 2017-03-29 16:08: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32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华能阜康热电厂1号机组低真空循环水供热改造项目

华能阜康热电厂厂区内

新疆博森阿比德地毯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技改工程内容:购置供热低压缸转子;低压缸末级、次末级隔板处加装导流环改造;凝结器加固改造,改造后水侧运行压力可达0.5MPa,能满足改造后系统运行的压力要求;管网热水系统对接和原循环水系统隔离改造;新增系统与原有厂内供热管网的联合调试;热控保护和连锁,根据低真空运行要求进行设置;低压缸喷水改造;开式水系统改造;汽轮机轴封冷却器改造。项目总投资3910万元

(一)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挡,施工道路须经常洒水,渣土外运车辆、起尘原材料露天堆放等均须加盖遮盖物避免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

(二)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