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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28)
发布日期: 2017-02-28 18:09: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22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新疆巨兆辉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活用纸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苏通小微创业园,项目区东侧和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志昊木业,北侧为园区道路,一期项目占地20亩。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7°50'9.65",北纬44°9'14.05"。

新疆巨兆辉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建设年产2万吨生活用纸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等公辅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工艺为:商品浆板经水利破碎碎解、高浓除渣器除渣、盘磨锥磨、匀浆、加分散剂等调浆、网部过滤、抄纸成形、压榨、干燥、卷纸、分切、包装。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9387.25万元,环保投资260万元

(一项目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物料定点堆放,散装物料运输和存放时应加盖篷布,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乱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

(二项目卷纸、复卷工序产生的纸屑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回用于浆料生产,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各单元应采取加盖处理及绿化等措施,恶臭气体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三)项目运营中,应加强管理,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生产废水经自建5700m3/d的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多盘过滤+超清过滤)处理后,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需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阜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800 m3事故池。

(四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密闭隔离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损纸回用于造纸集尘罩收集的纸屑回用于浆料生产,不得随意堆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分别设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污口,并按要求做好标识。按照规定安装生产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