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碱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昌吉州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因此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碱回收项目。
(2)建设单位: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地点:位于玛纳斯县的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86°10′52.14″,北纬44°39′7.92″。
(5)项目投资:总投资6273万元。
(6)工程概况: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万方/天,浓黑液采用“蒸发浓缩+锅炉焚烧”的处理流程。
本项目计划对现有浓黑液处理流程进行技术改造,黑液在蒸发浓缩后增加“燃烧+苛化”的处理流程,对黑液浓缩物中的碱资源进行回收,将其回用于棉浆粕生产。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蒸发浓缩工段、燃烧工段和苛化工段。蒸发浓缩工段是利用现有部分,燃烧工段和苛化工段为新建部分。公辅设施包括1座煤气发生站及供热、供汽工程等。环保措施为碱回收炉配套的烟气除尘系统,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从资源回收利用、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等方面来看,本项目是一个循环经济和废物综合利用的环境有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实现祥云公司浓黑液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黑液在蒸发、浓缩及烘干过程产生的异味及黑液浓缩物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通过对蒸发浓缩工段进行封闭控制无组织异味的扩散,在厂区加强绿化减轻恶臭气体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对浓黑液干燥系统加装多管旋风除尘设施保证废气达标,各废气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冲洗水、废热蒸发的污冷凝水等。车间冲洗水等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化纤浆粕工业一级标准。污冷凝水经管道回用至黑液蒸煮后的工序中,各废水污染源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固废
主要为苛化工段石灰消化器产生的石灰渣、白泥消化器和绿泥消化器底部产生的底泥混合物等,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隔声、消声的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各噪声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主要环保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置绿化带以及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方法减轻无组织异味对周围的环境污染;对碱回收炉在燃烧过程产生的烟气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进行控制。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中产生的污冷凝水、厂区冲洗水等废水进入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流程为“预处理-物化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其他废水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化纤浆粕工业一级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艺过程中排放的白泥(绿泥)外售给周边水泥厂综合利用,石灰渣。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拟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当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工作内容
(一)项目公示
采取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评价单位、咨询方式等信息。
(二)问卷调查
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布公众意见调查表,调查对象为项目选址周边单位、居民。
2.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永建
电话:137-7926-0966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杨 勇
电话:0991-7987548
E-mail:11932886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的评价结论是否真实、可信?
2、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3、您认为在环评中还应提出什么污染防治措施或避免那些环境问题?
4、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即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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